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3月实施 强捐奖金将问责

彩票机构不得违背彩票中奖者本人意愿,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要求彩票中奖者捐赠中奖奖金,否则要承担责任。昨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下发通知称,《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起执行。

《实施细则》共64条,是继2009年7月施行《彩票管理条例》之后我国彩票发展和管理的又一个重要制度保障。三部委相关负责人称,该细则对彩票管理职责、彩票发行销售、彩票开奖兑奖、彩票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重申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彩票的原则,明确规定弃奖奖金的流向,规定逾期未兑奖的奖金纳入彩票公益金,由彩票销售机构结算归集后上缴省级财政,全部留归地方使用。具体分配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商同民政部门、体育行政部门确定。

上述细则规定,财政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省级财政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告上年度本行政区域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细则中多头管理局面未能打破,对于公益金分配的有关规定实际上还不够明确,如公益金的分配过程缺乏监督,对于使用的效果也缺乏有效的评估。此外,彩票业社会责任尚缺规定。

财政部数据显示,近年来,彩票销售规模稳步扩大。2011年,全国彩票销售规模首次突破了2000亿元,达到2215亿元,彩票公益金筹集量达6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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